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依法治理暨三项制度

泸州市印发《通知》推进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市档案局   作者:王健 周容   发布时间:2017-10-13   浏览量:[]

      继8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170号)后,泸州市档案局积极作为,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汇报,赢得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263号),将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范围从全市7个县(区)人民政府扩大到了全市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为全市各级国家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规范标准,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和评价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推进了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川公网安备 5105020200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