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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市档案局   作者: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档案信息网及泸州市人民政府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江阳西路6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3190386)。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档案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的政务环境。具体如下:

(一)机构健全,责任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局政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和协调有关工作事项。领导组内设专门办公室,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站建设与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保障,稳步推进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泸州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指南》、《泸州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泸州市档案局首问责任制》、《泸州市档案局限时办结制》、《泸州市档案局责任追究制》和《泸州市档案局机关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完善了责任机制,强化了运行保障,从体制上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行为,保障实施

建立健全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已公开涉及民生方面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发布新信息并维护已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为准确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和信息公开申请责任制,确保公开信息按规定的程序公开,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搭建平台,整合资源

坚持做到市档案局官方网站的定期更新和日常监测,积极推进网站服务功能建设。坚持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建立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和举措,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继续办好“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其中,计划总结类4条,占1.7%;工作动态类127条,占55%;人事类1条,占0.4%;财政类3条,占1.3%,其他类96条,占41.6%。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在泸州档案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1条,领导信箱在线答复群众咨询类信件52件。网络问政平台受理咨询类问政4条,答复4条,评价满意度100%。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无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无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全市政府电子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将其与市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合并办公,2015年陆续接收各单位2014年度已公开现行文件,并将一部分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进行目录级查询,一部分在我局档案信息网现行文件查询栏目公开。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法规类、新闻类、政策类、宣传类信息717条。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通过公示栏、报刊、杂志、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我局有关工作信息,并积极探索与公众的互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今后,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意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强化与民互动,充分发挥网络问政、领导信箱、电话咨询等平台,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解释政策、答疑解惑,促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赢得更多的支持和理解,消除社会矛盾隐患。

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1月29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总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1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 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8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2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分项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231
(一)概况信息数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4
(三)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127
(五)人事信息数 1
(六)财政信息数 3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八)其他信息数 96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个数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数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数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预

算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本年度预算   1
公开本年度预算乡(镇)个数 ▲  
公开本年度预算县级部门个数 ▲  
财政决

算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上年度决算   1
公开上年度决算乡(镇)个数 ▲  
公开上年度决算县级部门个数 ▲  
“三公”

经费

公开
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   1
公开“三公”经费乡(镇)个数 ▲  
公开“三公”经费县级部门个数 ▲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数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数  
土地供应信息公开数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数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数  
项目基本信息公开数  
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数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数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数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数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数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公开数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数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数  
是否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环境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数  
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整改信息公开数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数  
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数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公开数  
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数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抽验信息公开数  
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数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数  
(九)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数  
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数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数  
(十)其他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数  
就业信息公开数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数  
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数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数  
信用信息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一)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微博 本级(本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1
政务微信 本级(本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政务服务

中心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档案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1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25
图书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

1. 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 表格中填写“是、否”的统计项,若情况为是,请填写“1”;

情况为否,请填写“0”。

3. 标注“▲”的指标,市级部门不填写。

4. 区(县)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信息。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中的指标解释参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5〕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