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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档案局2015年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处罚类)

文章来源:365体育投注官方网站   作者: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5-10-26   浏览量:[]

序号

权力

类型

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依据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

行政处罚

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档案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3

行政处罚

对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涂改、伪造档案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涂改、伪造档案行为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4

行政处罚

对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企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违反档案法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行为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

行政处罚

对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企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对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3.部门规章《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三日内提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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