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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其他行政权力类

文章来源:365体育投注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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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编码

008350451-Z-004000

行政权力名称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查

实施主体

泸州市档案局(授权)

行政权力依据

1行政法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六条: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2.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机关、团体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部门规章《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受理条件

有需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对市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审查的

办理部门

泸州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与法规科

办理地点

泸州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与法规科

联系电话

0830-3194328

服务表格

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常见问题解答

按照规范化要求制定表格及相关内容等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档案局或泸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四川省档案局或泸州市人民政府投诉。

川公网安备 5105020200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