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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泸档发〔2017〕44号)

文章来源:泸州市档案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23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推动“十三五”时期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与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档案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档案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依法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大职能,档案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档案基础业务得到提升、档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档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泸州档案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档案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办、市政府办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到期移交档案等进行联合发文。市人大、市政协对档案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档案工作,财政、发改、规划、编制等部门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档案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大力宣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监察部30号令,及《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成“六五”普法自查报告,建立“法律七进”工作情况台账,清理到期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权力事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每年均组织开展档案安全、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有关专题调研。“十二五”期间,执法检查单位1400个次,比“十一五”增长20.79%。

——档案馆库建设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我市有7个区县均列入国家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合江县、叙永县新馆已于2013年投入使用,古蔺县新馆已完成主体工程。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已列入“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全市档案馆库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档案业务基础不断夯实。“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创建规范化档案室326个(次),规范化档案室复查442个(次)。开展“项目档案工作服务年”活动,连续5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督查,共督查49个项目,对33个项目进行档案专项验收。仅2015年指导200余个各级重点项目,比2010年增长83%。

     ——档案开放利用成果丰硕。全市共编辑档案资料45部678万字、图片集8册、年鉴20部、拍摄电视专题片10部。市、县综合档案馆接待查档利用9.9万余人次,提供档案、资料5万余件次,23万余卷次。8个综合档案馆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举办档案展览64场次,接待参观者12万人次。

    ——档案保管安全保护切实加强。8个综合档案馆全面建立综合安全保障体系,并全部开展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共抢救33478卷国家重点档案,比2010年增加42.87%。

——档案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完成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评估分析报告》,数字档案馆列入泸州市智慧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全市累计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690万页,其中市馆完成1.8万余卷、315万页。建立基础数据库文件级目录164.7万余条,案卷级目录26.8万余条。10余个市、区级单位、企业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

总的来看,“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工作服务能力、自身实力、社会影响力跃上新台阶。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档案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档案馆库建设和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档案信息化发展水平落后于社会信息化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还不完全适应等。这些问题亟待“十三五”期间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面临形势

近年来,开放政府和信息技术发展将档案工作推到了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位置。电子政务建设极大推动和实现了电子档案的形成、管理;档案信息化与互联网利用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和数字记忆留存带来挑战。同时,“十三五”时期,是泸州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大数据发展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进,将给泸州档案工作带来深刻影响,为档案工作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档案事业发展新内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顺应档案事业发展新趋势,主动跟进社会档案利用新需求,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开拓档案事业发展新境界,大力推进全市档案工作提质增效、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档案事业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继续实施“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战略,不断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档案治理体系,提升档案治理能力,努力推进档案工作提质增效,为推进泸州“建成区域中心”、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把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贯穿档案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努力推动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文化创新,把创新作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

    ——坚持协调发展。抓好档案事业发展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历史负责与为现实服务、档案资政与为民服务、档案保护与开发的协调,着力解决档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各项基础业务建设。

——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档案”,积极稳妥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动绿色环保型档案馆库建设,积极服务泸州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彰显档案工作成效。

——坚持开放发展。紧紧围绕建成全国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生态文明美丽城市的总体目标,大力服务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积极推动与其他部门、区域、行业的合作,大力拓展档案工作的宽度和广度。

——坚持共享发展。深度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加快推进档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档案文化建设,努力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二)发展目标

    档案法治化水平显著增强。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服务的档案法治体系基本形成,档案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档案的能力明显提升。

    档案工作基础显著增强。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健全,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更加完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规范管理,档案基础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档案信息化水平显著增强。加快融入社会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有序开展“互联网+”行动,积极稳妥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初步实现。

    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综合档案馆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档案馆建设项目,全面建立和实施档案安全应急机制和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制度,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档案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优质便捷的档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档案工作活力显著提升。档案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环境更加优化,人才队伍更显活力,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与实现指标

    (一)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建设

健全完善档案法规。根据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调研制定有关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确定民生档案管理重点,制定相关业务规范。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档案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档案事务等机制建设,依法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和实施依法行政责任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各项目标任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档案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规范处罚程序。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档案馆库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档案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督查机制,深入开展档案安全管理、归档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和重大建设项目督查,促进档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

不断深化档案法治宣传。按照依法治市要求和“七五”普法规划,加大档案法治宣传力度,制定中长期档案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引导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切实增强档案法治意识,不断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利用“6·9”国际档案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

    (二)全面深化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加强和推进档案资源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令第8、9、10号,依法接收应进馆档案。以重大活动档案、民生档案、地方特色档案等为重点,不断充实、丰富和优化馆(室)藏档案资源。在建档工作全面覆盖、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新领域、新载体档案的应归尽归、应收尽收。

加强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和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加强指导和督查,继续提高项目档案验收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和推进民生档案工作。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各项档案服务工作,做好县、村、户减贫档案工作,切实加强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土地确权登记、农村产权流转等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档案工作,切实做好扶贫、住建、环保、国土、信访、卫计、教育、社保等民生档案工作,保证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档案齐全完整、管理规范、有效利用。

    加强和推进档案鉴定开放工作。建立健全馆藏档案鉴定开放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已到期档案鉴定工作和涉密文件清理工作。

    加强和推进档案业务规范化管理。实现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全覆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开展档案工作,依法指导新领域新单位做好档案工作。

    (三)全面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到2020年,市档案馆馆藏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30%以上,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的比例达到25%~50%。

深入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加强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监督指导,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机制,逐步开展实体档案、电子档案同步移交,实现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接收规范化、常态化。

积极稳妥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积极融入泸州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档案工作深度融合。到2020年,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应积极建设数字档案馆(室),市属国有企业、在泸高等院校、专业档案馆建成一批数字档案馆(室)。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公众网平台等网络资源,积极搭建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努力实现全市资源共享。

    (四)全面推进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档案安全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实施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大力推进档案馆库建设,深化档案馆“五位一体”功能建设。按照市上主要领导有关“建成与川滇黔渝区域中心相适应的现代化综合档案馆”的指示精神,做好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到2020年,全市、县区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

    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落实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和检查。扎实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全面完成抢救保护任务。开展重要档案数据备份工作,完善综合档案馆异质异地备份机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开展档案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切实做好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加工过程安全、数据库安全等工作。切实加强涉密档案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

    (五)全面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水平

    全面深化档案资政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资政服务,实现档案资源向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转化,充分彰显档案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全面深化档案公共服务。牢固树立档案利用服务意识,通过网上利用、主动报送或推介档案信息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做好民生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工作,通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整合各类档案信息,推进档案公共服务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办法》,全面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一站式”服务。

全面深化档案文化服务。加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和开发,探索建立泸州市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做好四川省档案文献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抓好清代档案资源开发项目申报,做好清代档案抢救、开发与保护。围绕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目标,深入挖掘和开发档案资源,不断推出档案文化精品。积极开展国家重点档案开发工作,推出系列档案资源开发成果,推进档案文化繁荣发展。深化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与机关、学校、社区等的合作共建,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功能。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加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档案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档案干部队伍。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等方式,大力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使档案人才队伍的规模、质量和结构与档案事业发展相协调。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学习先进活动,激励全市广大档案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做好档案工作,努力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一)档案馆库建设工程

    1.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档案局批准的《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等4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

2.市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市档案馆新馆建设。

    (二)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

    1.泸州市“智慧城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制定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专项规划,到2020年,完成(智慧)数字档案馆建设二期工程,对3万余卷馆藏珍贵的、重要的、利用频繁的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

    2.县级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县级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积极融入本地信息化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稳步推进。到2020年,部分县级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数字档案馆。

    (三)档案文化建设工程

    1.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加快各综合档案馆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的力度,完成50%全市国家重点档案整理和数字化。积极征集重要珍贵档案,围绕重大活动、重要历史节点,组织开发档案资源,推出档案文化精品。

 2. 推进档案文化繁荣发展。围绕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目标,与各级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做好档案解读和编研,推进档案文化繁荣发展。

    3.清代档案资源开发项目。积极争取将市、县综合档案馆馆藏清代档案资源列入四川省清代档案资源开发项目,完成全市馆藏清代档案数字化处理,推出系列清代档案资源开发成果,促进清代档案抢救、开发与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考核检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为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推动档案事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部门(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档案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将档案馆(室)在档案资料征集、保护开发、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利用服务、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人才支撑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支持和帮助档案部门充实干部人才队伍,建立科学的引才育才机制,科学合理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注重引进和培养档案专业人才。建立合理激励机制,强化档案干部上岗教育、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干部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档案专业人才队伍,为全市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督促检查

开展档案工作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档案违纪违法案件,保证档案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强对档案项目经费的审计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科学使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切实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大力营造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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