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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及预算表

文章来源:市档案局   作者: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量:[]

一、基本职能

(一)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制定泸州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对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市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镇(街道)和行政村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负责接收、整理和保管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重要档案和向社会征集重要档案资料,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做好档案的技术保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四)开展档案法制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办理档案行政复议,搞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档案专业干部的培训,负责档案专业职务的评聘,以及组织档案学术的研究与交流。

(五)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六)负责全市电子文件归档和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导工作。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档案局、泸州市档案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数为82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25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数为82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档案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档案局机关(含馆库)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泸州市档案局(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特藏珍贵档案复制、编研及档案文化宣传建设,档案抢救和保护,国家档案馆建设前期经费,数字档案馆建设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

(二)科学技术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科技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验收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7.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表一: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二: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人员支出预算表

附表三: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日常公用支出预算表

附表四: 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

附表五: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六: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泸州市档案局2016年预算表附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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