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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档案局(馆)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文章来源:市档案局   作者: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7-02-13   浏览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泸州市档案局的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起草和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及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
    3、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4、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5、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搞好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
    7、组织和开展档案工作的交流活动,承办档案工作的外事任务。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抓好全市各机关、乡镇及企事业单位档案年度归档工作。
    2、搞好农村和脱贫攻坚档案指导管理。
    3、搞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
    4、切实做好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
    5、切实做好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
    6、抓好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产品开发工作。
    7、抓好档案查阅利用工作。
    8、抓好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9、抓好档案法治建设。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档案局、泸州市档案馆,局、馆合一,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为市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指导与法规科、馆务利用科、编研科、现行文件利用科、信息技术科五科一室,泸州市档案局(馆)机关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泸州市档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9.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4.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49.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1.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69万元,项目支出468.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档案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档案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档案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泸州市档案局预算财政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8.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档案管理费、档案馆运行费、档案数字化、承办全市各种会议、档案征集宣传编研费以及档案馆一级复查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9.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8.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馆际交流接待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泸州市档案局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54.30万元。

    附件:2017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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