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专业人员任职条件
一、担任档案专业职务的干部,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格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守党和国家机密,积极为我国档案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一些机密性较强的工作岗位,还需具有其他相应的政治条件。 二、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期一年满,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管理员。 1.初步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 2.对档案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初步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能较好的完成所负担的工作任务。 三、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二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职务四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助理馆员。 1.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基本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3.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助理馆员职责;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或基本掌握古汉语。 四、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二至三年,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馆员职务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馆员。 1.系统地掌握了档案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法规,能起草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能胜任和履行馆员职责; 4.掌握一门外语或古汉语。 五、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职务二至三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副研究馆员。 1.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研究,并有一定水平的论著; 2.具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工作成就显著;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六、担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聘任为研究馆员。 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档案学有较深的造诣,并有较高水平的论著; 2.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指导档案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术研究,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成就卓著,读档案事业有较大贡献;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七、为了广开才路,虽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干部,也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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