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结合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需要,对照相应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申报,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论文、著作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2、单位审查、推荐: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个人申报的全部材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材料所有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按照《关于对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公示制的意见》(泸市职改办[2000]50号)文件规定,进行公示后,写出单位的综合推荐意见。
3、逐级审核推荐:单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逐级 报职改部门审核后再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县(区)单位经县(区)职改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职改部门审核、市属单位报市职改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驻泸单位申报须有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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