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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及馆员、助理馆员职务评审

文章来源:365体育投注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18   浏览量:[]

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及馆员、助理馆员职务评审所需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申报程序办理。主管部门对评审材料负责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二、申报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的应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份;  
3.论文、代表作2-4篇,论文须是在全国或省内刊物发表,如系合作完成,应具体证明本人是第几作者,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均须附上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物的统一书(期)刊号。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提交三千字左右答辩论文一式三份;  
4.最高学历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属于外语、计算机免试的应送免试依据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7.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内容包括申报人在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主要工作成绩等,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  
9.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一份;  
10.属委托评审的,应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以上申报材料,除《评审表》、《申报信息表》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  

三、申报馆员、助理馆员职务评审材料的按以上1、3、4、5、6、7、8、9、10条规定报送,如参加古汉语考试的,报送古汉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高、中、初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学历、外语、计算机等方面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事宜: 
1.材料报送时间:每年7月1日-1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泸州市档案局办公室
3、联系人:曾泽兰    电话:319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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